New Orleans, Louisiana.
這是一篇遊記.
自從上次全家四人一起出遊去黃石已經有三年多了, 之後因為當兵工作唸書的關係, 真的要算四人一起擠同一台車出去road trip就只有從台北開到宜蘭或是台北開到苑里這樣的距離吧. 說真的我家還真愛這種腳踏實地的旅行法呀, 三年半前從德州開了整整兩天的車到了黃石, 3,000 c.c的老白人愛車Buick其實馬力很強, 一路刻苦往西前進跨了四個州. 看到黃石的風景以後這些車程其實也不算什麼了. 今年我爸居然提出了開那台車做公路旅行的提議. 地點選擇有三, 隔壁州Louisiana的New Orleans; 隔隔壁州Florida的Miami; 以及天殺的不知道隔了多少州的Washington, DC. 現在是六月夏天已經來了外面是德州晒死人的華氏一百零一度呀老爸! 最重要的是三年前Buick還很勇健, 冷氣還很強. 沒錯, 三年後Buick的雖然還是跑很快但是AC壓縮機已經壞掉了, 安全氣囊也因為德州的燥熱而膨脹, 膨脹以後會不定時擠壓到氣囊下面的喇叭, 所以車子會在馬路上莫名的發出連續不間斷的喇叭聲響. 想一想其實很有電影小太陽的感覺, 一窩子怪咖一起踏上老車在公路上狂奔, 藉著旅途間的種種狀況默默的把家人的心又連結在一起, 一起在US10上面尋求著四個人各自人生的出路. 配上關不掉的喇叭, 好浪漫呀. 才怪, 等到跟電影一樣有老人熱死在車上我們就糗了.
好在六月初妹妹從朋友手上買到了台二手車, 雖然小了點, 但是冷氣夠冷, 讓我們可以安心上路, 一路往東, 從三個選擇裡面選了個最近的地點-New Orleans前進. 行前匆匆花了兩小時訂房加找資料, 第一次用競標網站priceline標旅館其實好新鮮呀, 先決定要住的地區, 旅館的星等, 提供入住的日期, 網站就會提供一個該條件下的平均旅館房價, 之後你再自己決定要出多少錢來標旅館, 網站會自動配對出可以接受這價錢的旅館, 如果有旅館接受, 信用卡就直接扣款. 對, 直接扣款, 消費者沒有辦法選擇哪間旅館, 也沒辦法反悔. 要玩就玩大一點, 這就是這個網站刺激的地方. 最後我用了低於原房價三分之一的價錢標到了位於French Quarter旁的三星旅館, 而且這價錢還比附近的motel超級八super 8還便宜喔. 標到手的時候小人得志的范進心態又浮現了, 想起不久前爸爸說要訂便宜的汽車旅館我就很得意. 可是兩分鐘以後, 我發現這間旅館的停車要另外收費, 一天是28元. 我又笑不出來了, 總是玩不過人家的.
從wikipedia上面得到的資料, 2007年CNN針對全美城市做了份調查, New Orleans在八個項目中得到了第一, 這個成績僅次於大蘋果紐約市. 讓我們來看看是有多厲害: the best US city for live music, cocktail hours, flea markets, antique shopping, nightlife, wild weekends, girlfriend gateways and cheap food. 很好很好, 整個非常狂野. 繼續看下去...However,....上過老方閱讀的人都知道, 看文章看到however就知道重點來了. “However, among the top 25 U.S. travel destinations as established by the poll, the city was voted last in terms of safety and cleanliness and near the bottom as a family vacation destination.” 最不適合閤家旅遊呀, 我開始覺得這會是一趟奇妙的冒險了, 閤家歡, 冏.
Austin 到New Orleans的距離是521 miles. 前200 miles在德州州內越往東開路旁的綠樹越多, 可以想見到了LA的路旁景色會變得怎樣了, 好興奮呀. 等真的過州境到了LA, 媽呀, 高速公路是蓋在水上的噎, 我是來到了七水之都還是越南水上人家嗎? LA有很多部份都在水平面以下, 又有Mississippi River貫穿, 才導致有些路段除了公路旁邊都是沼澤, 大樹從水裡冒出來, 很多樹葉甚至還泡在水面下. 這片一望無際的沼澤真會讓人覺得這塊地剛被大水淹過的感覺. 很久沒看到一片綠油油的了, 更何況是一片綠油油的水. 加上第一個遊客中心旁邊那塊水池標示著一個醒目的no swimming sign, 下面畫了一隻鱷魚. 平常水池裡面不是只該有鴨子嗎? 這裡是鱷魚耶, 嚇不倒我的.
New Orleans是美國最早的城市之一, 1718年被法商密西西比公司發現並命名. 法國殖民一段時間後西班牙接手經營了數十年, 最後拿破崙因為打仗缺錢把這塊地要回來, 用一畝0.44元的價錢賣給美國政府. 後來因為船運之便從海地運來大量黑奴, 進入莊園幫忙耕種各種作物. 這些歷史地理背景為這個城市注入了特別的風格: 莊園, 巫毒, 爵士樂發源地, 鐵圍籬, 改良法式食物和黑人soul food, 讓這邊成為美國風格最特別的城市之一.
但其實這城市太觀光了, 並不是很合我的味. 就像在台灣各地的觀光景點賣的都是一樣的紀念品是一樣的道理, 太多大量複製的廉價紀念品反而把城市的特有意像消磨掉, 變成一種令人厭煩的重複. 在最著名的酒吧街Bourbon Street上, 我們找不到一家正統的爵士吧, 反而充斥著的是gay吧, 金屬吧, 抒情老歌吧, 脫衣吧, 甚至是卡拉OK吧. 好不容易找到了個五人編制的Jazz Bar, 聽表演時卻被對門的heavy metal團吵到中斷演出, 連樂手都很感嘆Bourbon Street的變遷, 但演出的確是精彩. 比起充滿聲色的吧街, 白天的城市似乎可人許多, 幾乎每家餐廳甚至是路邊都是街頭藝人, 或吹或唱, 那才是我所期望看到的爵士發源地. 比較起來其他如可以to go的雞尾酒(美國當街持酒是犯法的), 滿街當街喝酒的醉痴漢茫女, 直接穿內衣上馬路拉客的脫衣酒吧, 似乎都只是在期望之外的小插曲罷了. 但是, 我必須坦承我痴痴的站在脫衣酒吧外面看鋼管看了很久, 太猛了. (謎: 不只是鋼管吧, 還有棵體豔舞, 裸露女牛仔bull ride, 連穿內衣泳裝的我都是痴痴的看著.)
值得一提的是因緣際會下去New Orleans Art Museum, NOAM看到的展覽, 以及最後一天參觀的莊園, 反而更讓人印象深刻. 莊園的展示雖然有點九族文化村的蠟像俗氣感, 但導覽老伯生動的講解讓故事加分許多. 而在展覽裡面看到出生於Louisiana的現代藝術家George Rodrigue成名的系列作品藍狗Blue Dog, 以及他身為Cajun這個指法國移民後代的種族所想傳達給社會認識種族的使命. 他其實很商業, 到處畫插畫廣告, 讓那隻眼睛發黃的藍色小狗穿插在HP 或Absolut Vodka的平面廣告中. 但, 在早期的ㄧ系列Cajun文化敘述的畫裡面, 一棵棵象徵著莊園裡面的橡樹背影裡, 規律重複而一至. 我認識了這個種族的背景和精神. 這種認識是從畫作裡面得到, 而不是從博物館, 對我來說是種很特別的享受.
也許是因為我們從Austin來, 所以對於live music, cocktail, nightlife, wildweekend我們有更好的選擇(笑), 所以New Orleans的低俗夜生活沒有太大的衝擊, 但是對於一個有別於德州那種自稱為國式的南方城市和文化, New Orleans算是讓我們看到了更原始的美國南方. 至於我會不會再回這裡, 我想, 一輩子來一次就夠了, 笑.
最後, 我一定要強調一下我妹超台的, 她叫這個城市: New Or 良.